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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进行中期自查的通知
作者:地病办    文章来源:地病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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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

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进行中期自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行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陕卫地发〔2008224号)精神,省上将于8月初对我市各县区2008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进行中期检查。为掌握今年各县区及市疾控中心承担的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的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现将项目执行情况的中期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主要内容

1)中央和省级补助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2007年全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全省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涉及的所有项目具体执行情况及工作进度等;

2)市卫生局(地病办)与各县区和市疾控中心签定的地方病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防治项目执行情况,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

3)地方病防治示范经验推广县情况(包括项目启动、人员培训、资金筹集、工作进展等情况);

4)按照市、县两级政府要求,县区年度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和下达到位情况。

二、自查方法:

1各县区和市疾控中心在季报资料的基础上,以中央、省级补助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与市卫生局地方病防治上半年工作督导检查同步进行。

2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县区卫生局(地病办)和疾控中心等单位相关资料;抽查各县区和市疾控中心今年具体承担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结果及填写表格

各县区和市疾控中心分别填写“2008年地方病防治项目(附件11-7月份执行情况统计表”和附件2相关内容进展表。本次检查能完成的项目可一并带回,由市疾控中心地慢病科负责汇总;各县区最迟于725将今年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的自查总结和附件1、附件2的所有表格,一并报市疾控中心地病科统一核查汇总后,送交市卫生局。

附件:

1.2008年地方病防治项目1-7月份执行情况统计表

2.2008年地方病防治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表1-10

 

                               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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