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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卫生局关于组团参加中国中医药展的通知 | ||
作者:医政科 文章来源:医政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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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卫生局文件 汉卫医发〔2008〕45号 汉中市卫生局 关于组团参加中国中医药展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中医院: 为进一步宣传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集中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取得的成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于10月底在北京举办“中国中医药展”。为做好组团参加中国中医药展工作,现将省中医管理局《关于组团参加中国中医药展的通知》(陕中医发〔2008〕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参展有利于中医药文化交流,有利于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各县区卫生局、中医院等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参展任务圆满完成。 为加强对组团参加中国中医药展的工作领导,市卫生局成立组团参加中国中医药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金海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刘建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肖保民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冉书为 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王 璐 市卫生局医政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科,办公室主任由肖保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冉书为同志兼任,联络员王璐,电话2226501、2226502。 二、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各县区卫生局、中医院等单位要根据本文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县区、本单位的组团方案,责任到人,突出中医药特色,结合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中医药改革发展等相关活动丰富内涵,确保组团工作落到实处。 三、报送要求。各县区卫生局要于9月31日前将展览形式(特装、普装,是否由展会组委会统一制作)、布展展区及面积、参展内容、设计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要求等有关事项文字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各县区的有关资料由县区卫生局统一上报。 联 系 人:王璐 冉书为 联系电话、传真:2226501 2226502 电子信箱:yzk706@163.com 附件:省中医管理局《关于组团参加中国中医药展的通知》(陕中医发〔2008〕43号)。 文件的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中国中医药展的通知、陕西省中国中医药展参展领导小组名单、展览面积划分表,请在省中医管理局网上下载。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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